关于2023年秋季开放教育和2024届成人高等教育(脱产)优秀毕业生评选结果的公示
按照浙江开放大学学生工作部《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开放教育和2024届成人高等教育(脱产)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根据《全省电大系统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浙电大发〔2012〕32号)和《全省电大系统成人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》(浙电大发〔2016〕15号)文件中的评选标准,经各学院推荐、学生处审核,共评选出34名2023年秋季开放教育优秀毕业生获得者和33名2024届成人高等教育(脱产)优秀毕业生获得者,详细名单见附件。
1、公示期为2023年9月27日--2023年10月10日。
2、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,请向金沙学生处反映。
金沙学生处
2023年9月27日